【朔方观点】民事诉讼律师网上立案标准发表时间:2021-07-01 16:27 1.进入网站http://ssfw.nxfy.gov.cn/ssfw/index.jhtml,选择网上立案,省外法院则需登陆该省的法院网站; 2.登陆入口选择律师通道,输入律师执业证号和手机,通过短信验证码登陆; 3.选择管辖法院,没有搜索到的法院则不支持网上立案; 4.编辑网上立案:填写诉讼代理人、原告、被告、第三人信息,被告送达地址、添加证人信息; 5.上传诉讼材料:电子版诉状、当事人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、代理律师执业证、添加证据、在线生成送达地址确认书、其他材料。 6.提交后经过审查合格,立案成功。 (一)主体资料(照片或者扫描PDF) 1.原告为自然人时,提供身份证; 2.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,提供企业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。 (二)诉讼材料 电子版诉状、当事人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、代理律师执业证; 1.将当事人签字、捺印的诉状拍照或者扫描上传; 2.上传文件格式 文本文档、图片文件、音视频文件、压缩文件,支持格式包括:txt、xls、xlsx、jpg、jpeg、gif、png、bmp、pdf、avi、rm、wav、rmvb、mp3、mp4、zip、rar,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MB 3.同一材料支持多个文件上传,但如果上传文件为文档或图片,为方便预览查看,建议将同一材料的多个文件合成一个pdf文件后再上传。 4.电子送达诉讼文书到达该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,由系统自动记录并生成送达回证。只适用于民事、行政案件。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永宁县人民法院 贺兰县人民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平罗县人民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中宁县人民法院 灵武市人民法院 盐池县人民法院 同心县人民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海原县人民法院 西吉县人民法院 隆德县人民法院 泾源县人民法院 彭阳县人民法院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|